我和很多人一樣,小的時候被爸媽半哄半騙,學過幾年音樂和舞蹈,雖然學得不錯,老師也讚譽有加,只有我自己在內心深處覺得抗拒,對眼前的一切沒有熱情。有一天我爸買到一張電影配樂的CD,我記得有:「虎豹小霸王」(Butch Cassidy and the Sundance Kid)、「畢業生」(The Graduate)、「閃舞」(Flashdance)和「教父」(The Godfather)。雖然只有音樂,但我覺得自己找到了什麼;等到成年之後,朋友推薦我聽「小紅莓樂團」(The Cranberries),我才發現我的90年代,缺少的只是電視的陪伴。

「蘋果電腦」(Apple)創辦人,史蒂夫賈伯斯(Steve Jobs)在1995年的電視訪談「賈伯斯:遺失的訪問」(Steve Jobs: The Lost Interview)中,對他的職業生涯侃侃而談,而這一年,正好是史蒂夫賈伯斯的事業轉折期。他被自己創立的「蘋果電腦」驅逐多年,另外創立「NeXT電腦」及投資「皮克斯」(Pixar)動畫公司;卻在這段訪問後的隔年,搖搖欲墜的蘋果電腦不僅併購「NeXT電腦」,史蒂夫賈伯斯也重回主導地位,開創公司另一輪盛世。我不喜歡電影預告搞錯重點,一直他的吹捧身價,還有他的性格缺陷,畢竟史蒂夫賈伯斯在訪談中不僅有問必答,而且不忘揶揄其他大公司,還有平庸管理人的偽善和自溺。



我認為史蒂夫賈伯斯能夠成功的關鍵,在於他非常擅長蒐集及分析情報,還有他大刀闊斧的執行習慣;他找得出每一個競爭對手的強項,了解各個公司的運作和文化,也懂得讓自己的公司避開這些不必要的規矩,斬除一般企業墨守成規的舊文化;而且他在訪問中,更是毫不保留地批評對手,也不避諱將對手的罩門公諸於世。他對新事物求賢若渴,像是在枯燥的電腦增加「圖示」,除了鍵盤之外,增加「滑鼠」讓使用更便利,甚至和外部公司開發「雷射」印表機;這些充滿創造力的概念,都深深影響後續電腦領域的發展。

即使離開「蘋果電腦」多年,也賣光所有的持股,史蒂夫賈伯斯對「蘋果電腦」的關注,始終有增無減。他的認知裡,永不停歇的「突破現狀」才是品牌經營的不二法門,產品證明一切,相反地,但是對於傳統企業的經營,銷售量才是主宰公司成敗的核心,所以當史蒂夫賈伯斯離開之後,「蘋果電腦」回歸傳統時,後起之秀如「微軟」(Microsoft),還有科技巨頭IBM,在競爭中迎頭趕上,直到史蒂夫賈伯斯回鍋,「蘋果電腦」才再次贏得市場目光。「維珍集團」(Virgin Group)創辦人理察布蘭森爵士(Sir Richard Branson)曾形容自己和史蒂夫賈伯斯的差別,他說每剛公司開始擴大時,他習慣切割成小單位,而史蒂夫賈伯斯,則是劍及履及地開口罵人。



這段訪問最打動我的,是史蒂夫賈伯斯被問到,是什麼驅使他對工作的熱情。他說他看過一則期刊,比較所有動物的移動時熱量的使用效率,人類在眾多的動物中,排名非常難看,但是當人使用腳踏車之後,卻遙遙領先原本的第一名。人類非常擅長運用各種工具,讓自己更優秀,電腦也該是其中一項;但是今日的科技業文化,卻是一群沒有品味的人,創造出排山倒海的速食文化,讓所有人變得更愚昧、盲從和自私。史蒂夫熱愛流行音樂,像是披頭四(The Beatles)及巴布狄倫(Bob Dylan),這些對電腦、音樂和字型的喜好,都加進他的商品之中。影片中後段,他不客氣地直言:「微軟一點品味(Taste)都沒有。」我想,不只是微軟而已,這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很無感,品味很差卻不自知,整個世界才會面目可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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